泰国佛教文化及其在社会中的影响

泰国佛教文化及其在社会中的影响

泰国就君主立宪体制,但700 年来佛教的国教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在由白、红、蓝3 色组成的国旗上,白色代表佛教,并规定每年3 月中旬为敬法节,6 月中旬为敬佛节,8 月中旬为敬僧节。

在政教关系方面,佛教的僧伽组成与活动、人选和议案等都纳入国家教育部的管理和督导。在佛教内部则在中央、府、县、区4 级行政单位的层次上形成了僧伽议会、僧伽内阁和僧伽法庭的" 三权分立" 体系。60年代后改为僧王制,比丘按级别领取政府薪金,地方僧官向政府负责。

上世纪50年代泰国佛教的发达与泰国王室的大力扶持密不可分,王室拥有自己的皇家佛寺并供养大批僧侣,每逢佛教节日国王全家必到佛寺膜拜布施、发愿祈福。

1956年国王曾到母旺尼域寺出家15天,国王的姑母碧司迈.迪斯库尔公主一直担任泰国佛教协会主席和世佛联主席,公主的弟弟迪斯库尔亲王则是造诣颇深的佛教艺术考古学专家。

在泰国,王室与民间百姓在敬佛崇佛上相互呼应,形成一种经久不衰的社会风气,人们把成为一名僧人或家中有一男性出家为僧、做一名居士、出钱建造佛寺、朝拜佛陀圣地、服役佛寺、布施斋僧、斋日去寺供佛并遵守八戒、日常遵守五戒、在" 功德" 日为僧人施衣等看作人生追求。

上世纪60年代泰国佛教进入所谓的宏法期,即与政府相互配合,在农村实施" 传法使计划" 和在少数民族中实施" 宏法计划",传法使计划于1964年开始执行,主要任务是选派忠于佛教与国家的僧人,分成若干小组分赴各地,向村民讲解佛教教理,劝人皈依五戒,乐于布施,热爱正法,抛却心理和精神的烦恼与压力。

1966年,泰国传法僧人数为1712人,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36600 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为26400 人,公共场所的受教人数为110 万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11万余人;到1971年传法僧人数增至2105人,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22万余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近9 万人,公共场所的受教人数为234 万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约81万人。

这些数字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传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表明传法活动确实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

泰国的宏法计划,意在将山地少数民族纳入统一的佛教意识形态,强化其对泰王国的认同与忠诚。这一活动先后有数百名僧人参加,遍及30多个少数民族村落,其初始阶段成果较大,有5000人礼佛,800 人发愿。但从长期来看,其收效远不及传法使计划。

在泰国本土佛教发扬光大的同时,泰国佛教在欧美的影响也日益增强,特别是1971年泰僧朝坤在英国萨里禅观中心发动改革,使西方人较易理解和接受佛教的观点,故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朝坤主张佛陀本人不是真理,而是指明了认识真理的道路,所谓真理即对人之" 能动存在状态" 的认识,将人从焦虑、躁动及"我" 的概念中解放出来而达到某种自由的境界。

经过当代佛教复兴运动,泰国佛教的信徒现已达到全国总人口的95%,僧团现有28万个,寺院2.5 万座(平均每个乡有1 座寺院),佛塔有10万余。

在以王室为首的贵族中盛行法宗派,比较注重经典,强调行解双优,戒律较严;而在广大民间信徒中主要流行大宗派,特点是戒律较宽,允许僧人抽烟、嚼槟榔及接触金银钱财等。

目前,泰国全国性的佛教组织主要有泰国佛教协会和泰国佛教青年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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