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封建社会的几种特殊婚姻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的几种特殊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指的是男女双方选择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包括了很多制度、地方习俗、伦理准则等。旧时这几种特殊婚姻制度,你听说过吗?

1、选婚

这是古代最高封建统治者,利用其无上的权力,命令各州县搜选民女,送往皇宫后院,专供荒淫无耻的统治者玩乐之用。

据史载,这种选婚制在我国西汉时已经开始,到东汉则订律条。

特殊婚姻制度

2、赐婚

这是统治者为赏赐“有功之臣”,使之继续为他们立功效劳或以此拉拢垒亲国戚,缓和统治者内部矛盾。

3、赠婚

是统治者为了缓和与外敌(异族)的矛盾,而采取的所谓和亲政策,这种制度,自汉迄唐,一脉相承。如王昭君、文成公主、金城公主等。

4、罚婚

这是统治者把已经判刑的犯人的妻女强行断配给奴隶。统治者企图让奴隶传种接代,以便世世代代为其服役。

5、续婚

就是姐(妹)死后,由其妹(姐)续嫁其夫,这一习俗,多出于殷实之户。

6、继婚

即丈夫死后,其妻由本户亲族接替为夫。收继有同辈的,如兄死由弟继之,与嫂成婚。

亦有不同辈的,如叔死由侄继之,与婶配为夫妻。这种继婚多出于贫寒之家。他们苦于无力婚娶,才出现这种不正常的婚姻习俗。

7、交换婚

这种婚姻是氏族外婚的一种古俗。即两个氏族的男方经协议,互相交换各自姐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这种形式看似是完全对等的。它表现在姑表婚的两代人的交换上是姑先出嫁,姑生女后换回到舅家为媳,这种婚姻一般是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对等互换可免除一笔财物礼金等。另一方面双方亲上加亲,密切了亲戚关系,可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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