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官吏的来源及两汉时代的察举制、举孝廉

汉代官吏的来源及两汉时代的察举制、举孝廉

汉代官吏的主要来源有四:

一是品级较高的官僚任满三年可保举子弟一人为郎,有世袭的因素。

二是由地方察举推荐上来的“孝廉”、“秀才”。

三是选拔太学生中的佼佼者。

四是皇帝亲自访察并破格提拔的特殊人才。

举孝廉

两汉时代经百余年的努力,完备了选拔人才制度。刘邦极重视选士,并命令各地对孝子廉吏进行物质奖励,这便是后来“察孝廉”的源起。

“察举”制度到汉武帝时才臻于完善。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十年(公元前134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后遂令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以后这种制度便延续下去。

汉代察举的主要名目是“孝廉”、“茂才异等”(才能出众)、贤良方正(品德贤良、行为端正)等。形式是由各州郡长官在自己管辖的区域里考察、选举,然后推荐给中央,经考核后便可任命一定的官职。

考核的方式主要有“策问”、“对策”、“射策”几种。策问类似口试,对策是笔试,皇帝把考题写在简策上,由应举者写出论文进行回答。董仲舒的《对贤良策》就是这种答卷。

汉代的察举推荐还有许多具体规定。名额分配是有一定比例的,如“元和二年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也就是十万人口以上的郡、国,要推荐明经五人,不足十万的只能推荐三人。

对推荐者也有规定,一般的都有级别要求,如东汉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令公卿特进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到任不满一年的,因为情况不熟悉,没有资格察举孝廉。

这种察举制度在汉初曾取得了一些成效,确实选拔了一些优秀人才,如晁错、董仲舒、公孙弘、辕固等都是举贤良方正选拔上来的,张敞、萧望之、鲍宣等人也都是孝廉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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