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书造字法指的是什么?
六书,指汉字的六种构造规律,是东汉许慎等人根据汉字的形成所作的整理,其中:象形、指事是“造字法”,形声、会意是“组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
1、象形比较容易懂,就是用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
“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而“日”字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样子。
2、指事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画出较抽象的东西。例如:
“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兇”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下面一个人;“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象的部分。
3、形声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例如“湖”字,形旁是“水”,表示它与水有关,声旁是“胡”,表示它的发音与“胡”字相近。
4、会意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合并起来表达这个字的意思。
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解”字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表达剖拆的字义;“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
5、转注就是互相解释。古代因为地域上的隔阂,不同地区发音有不同,或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就会互相转注。如《说文解字》在“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
6、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语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它的含义。
一些难以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来表达的概念,往往使用假借之法,使这个概念不至于无字可写。
如虚词“莫、矣、者、焉”,代词“我、吾、汝、乃、其”等字,本来各有自己的本义,但这些虚词、代词难以用上述各种造字方法来创造对应的汉字,于是古人只好假借这些字来表达完全没关系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