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的各国职官制度简介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放弃镐京而迁都洛邑,西周王朝进入了分裂的时代。作为周王室的外服诸侯们,都成了独立的国家。
当时,各国都有一套完整的职官,但职官在名称上多沿袭西周之旧,其职掌权能则有些变化。这就是春秋时期中原各国官制的总体状况。如果按职掌情况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掌管朝政的职官
设置一人总领全国大政,各国名称不同(晋称为“中军元帅”郑称“当国”,齐一度称“相”),泛称为“执政”,相当于后世的相职。“执政”者的爵位一般是正卿或上卿。
“执政”有佐助如右卿士有左卿土襄助,右相有左相襄助,太宰有少宰为助,郑“当国”下有“听政”“少正”人为助。
晋国曾建立上中下三军,各军设将佐二人,以卿担任。中军将地位最尊,统率三军,称为元帅,也称为将军。各军将佐下设有军大夫、军尉、军司马、军司空、候庵等官,分掌军中政事、军纪、道路修建、侦察敌情。
二、国君近身职官
这类职官主要有:
太师,太傅(没有实际行政权力)、膳夫、宗伯(鲁国置,掌管祭祀)、宗人(掌管祭祀并向神灵祷告)。
史官(掌书记文籍典册)。
史(掌管占卜)、卜人、卜士(掌管卜筮)仆大夫(掌管官内事务)。
师、大师、舞师(掌管宫内音乐舞蹈之官)。
府人(掌金玉玩好)廛人(掌管粮禾米物)。
还有“司铎”、“司宫”(或称巷柏、寺人、竖)。
三、地方政权职官
春秋初年,管仲在齐国推行“参国伍酃”制,在国中以五家为轨,设轨长,十轨为里,设里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乡,设乡良人,爵为大夫。
在国中,为二十一乡,轨长,里有司、连长、乡良人是函中的四级官制;在野鄙中以三十家为邑,设邑有司;十邑为卒,设卒帅;十卒为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属,设属大夫和属正长各一人。
全国分为五属。邑有司、卒帅、乡帅、县帅、属大夫、属正长,是野中五级职官,春秋时是作为国家的地方政权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