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史怎样分期的问题(2)

原始社会史怎样分期的问题(2)

显然,列宁说的“原始群”,若是指人类社会第一个阶段,就必然是指已会制造工具的“原始人”的组织,决不会专指“使用棍棒的猿猴群”。因为向人类发展的“猿”,还不是人,怎么能把尚属于“猿”的群体,单独提出来,说成是人类社会一个独立的阶段呢?

第二、列宁讲的“原始人群”(或称“原始群”),就是这里说的“原始人”的群体,绝对不会是专指“猿猴群”,因为若是指“猿”群,就没有必要分别什么原始、不原始。“原始群”也好,“原始人”也好,显然基本上已进入了人的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原始群”是指“原始人”的“人类社会”组织的第一个阶段。

不过,既然承认人是由古猿转变来的,就必须承认形成人类之前有古猿这个过渡阶段。它虽然不能单独构成人类社会的一个阶段,但可以附属在人类社会原始群之内。

第三、列宁所说的“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实即前面他所说的“原始公社”。所谓原始公社,是原始氏族公社的简称。有了氏族,才能有公社。

根据列宁的说法,人类的原始社会,应当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

1、原始群阶段,包括向人类过渡的古猿和已会制造工具的“原始人”。

2、原始氏族公社阶段,分前后两期:前期是母系氏族公社,后期是父系氏族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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