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诸侯的等级问题探讨

西周分封诸侯的等级问题探讨

西周时诸侯的等级一直是个困惑难解的问题。战国去古未远,可是那时的人已经搞不清楚,就连号称博古的大儒孟子也说,“其详不可得闻也”,他只听说过一个大略,其内容为: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

春秋以后成书的《周礼》、《国语》、《礼记》也有类似的记载:

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方四百里则六侯,方三百里则七伯,方二百里则二十五子,方百里则百男。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

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

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礼记•王制》)这些与孟子的说法同是以公、侯、伯、子、男为序,不同的是有的以天子为一位、子男同一位为五等;有的无天子,而公、侯、伯、子、男各为一位共五等。

《左传》襄公十五年说:“王及公、侯、伯、子、男,甸、采、卫、大夫,各居其列。”可见《左传》也有类似的记载。近人又有从《左传》中摘录所有关于诸侯爵位的称谓,按等级分类。结果证明在春秋确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并且爵位固定。只有在升黜时,才有改变。可见有人完全否定五等爵旧说,是缺乏根据的。

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只是符合春秋时的情况,西周时又是如何呢?

前面我们讲商代诸侯方伯时已说商代已有侯甸、男卫邦伯等大小不同的封君。周武王克商后,大概基本上承袭了这一套而略有改变。《尚书》和西周金文中的记载称:

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

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侯、甸、男、邦伯。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

根据这些周初文献和金文记载,我们可以断定商代已有侯、甸、男等封爵,周初大概就继承下来。孔子说:“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西周的爵位内容可能已随时代的变化而稍加变化,但西周确有侯、甸、男、采、卫等爵是可以肯定的。

这些爵名的来源不同,如“侯”来源于“射侯”,即射箭的靶子。射箭是贵族最要紧的本领。王在许多武臣中挑选几个最会射箭的,叫他们于王畿之外建国,替王去守卫新占领的土地,命他们为“侯”。这当然就是最重要的职务,又因侯在王畿之外,故也称“边侯”。

“甸”为王室“治田入谷”。“男”旧注谓任也,言任王之职事。“采”旧注谓事也,与男同为任职王事。“卫”是捍卫王室的意思。所以,这些爵名都是来源于为王服务的职事,其职位的轻重高低是不同的。

孟子所说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次序在西周是否如此,由于史料缺乏,其可信程度难以完全证实,只能说是事出有因。

不过,孟子说公爵为诸侯之长则未必可信。因为不管是文献还是金文,公的称谓很杂乱。天子之命卿尊亲如周公、召公、虢公、虞公等称“公”,先代之后如宋也称“公”,《尔雅•释诂》谓“公”为“君也”。如此则凡诸侯均可称公,未必为爵位名。“伯”为家族之长,本为通名,以后才转为专名。“子”原亦家族名,在家族中地位较低,其后转为爵名,亦必较低。这些爵位在西周时是否都已出现?现在还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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