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役法是什么意思?募役法名词解释

募役法是什么意思?募役法名词解释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是王安石变法颁布的关于废除差役实行募役的法令。熙宁四年(1071年)由司农寺拟定,在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

募役法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改由州县官府自行出钱雇人应役。雇员所需经费,由管辖区内的主户按照户等高下分担。

募役法是什么意思

原来有差役负担的人家所交纳的,叫作“免役钱”。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官户,寺观户及坊郭户、女户、单丁户、未成丁户,也都得按照户等出“助役钱”,其数目比免役钱减半。

此外,还加收2/10的免役钱,称为“免役宽剩钱”,以备灾荒年份使用。这样可以使很多农民免除苛刻的差役,使得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也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此项制度为王安石变法中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但由于此法令使得原本拥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阶级也不得不交钱,直接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为日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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